這兩天,我(24嵗)以前的一個女友從香港回來,辦理一些去美國的事情和學開車同英語。她說她要去美國了,想把我也帶過去,如果願意和她結婚的話。
在這裡我不想討論情感的問題。只是想知道,可不可行。或有什麽可以提醒我的。會不會是假的。
下面是她跟我說的一些情況。
她告訴我,她明年4月就可以得到綠卡了,等拿到綠卡就過美國去。記得她說是花了將近40万吧。是她的一個美國親戚做律師的幫她。平且幫她找了工作。或協助她開餐館。
如果我嫁給她,跟她去,就只要幾千元的相關手續費而已。(反正不要我的錢)
如果我願意過去的話,結婚后我等一年半,也就可以申請綠卡了。
得到綠卡后,再過四年半就可以成爲美國公民了。
她一去到那邊就會先買房子和車子,等弄好了,就好接我了。
說如果有了綠卡后,我的生活不會太差的,因爲我至少還可以申請救助金。
也可以邊工作邊讀書。
她說的是不是真的可行亞???我不了解移民的為題,更不了解美國的情況。。請幫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