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08月05日
■王智(俄勒冈)?蛐文

  德州的一位持绿卡者要成为美国公民,于是去上课学习,于是发现成为公民的最后一环是宣誓:遵纪守法、保卫国家,等等。
  前边都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最后一句:“求上帝恩助。”这位先生是无神论者,不想违背信仰与上帝发生关系,然而又不知道抵制这句话是否影响誓言的完整性,一时颇感为难。
  在这个移民国家里,种族多元,信仰多元,美国国籍绝非信仰上帝者的专利。移民与入籍法早已有鉴于此,明文规定有信仰冲突者可以在宣誓时略去“求上帝恩助”的结束语。其实,在今日,“求上帝恩助”在公民宣誓中已经没有多少宗教意义,与其说是在货真价实地祈求上帝,或是传达一种宗教信仰的检试,不如说它只是宣誓人借用来表达本人庄严归化之全心全意的一种方式。
  美国立国之初,人民多信仰基督教,思想单纯。今日仍然流行的“求上帝恩助”、“上帝保佑美国”、“我们信任上帝”等等口号就是这种信仰的流传延续。每张美钞上都印着“我们信任上帝”。连总统就职宣誓也是采取手按圣经的方式,也请求“上帝恩助”。长期以来,对于此种表达形式的使用范围一直大有争议,连最高法院也介入其间,保护“我们信任上帝”在纸币上出现的合理与合法性。也有极具自由思想者,认为总统就职宣誓“求上帝恩助”毫无宪法依据,质问有谁能证明国父华盛顿就职时手按圣经“求上帝恩助”。当然,无人能够证明。但是,人人都知道任何公职都不得以宗教信仰为要求条件。今日,“求上帝恩助”这些口号虽然其宗教意义仍在,但在日常生活中,它们多数已是被用来表达一种同仇敌忾或同气连枝的爱国情感。
  话说回来,宗教的影响也的确渗入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工作。此中又有两种情形,其一多发生在小型企业,老板是认真的教徒,威权所及,员工也跟着做饭前祷告。另一种多发生在员工数目较大的企业,情形与前一种相反,企业对员工的宗教信仰太不认真,以至造成无数纠纷。
  1997年,伊利诺州一位女士得到一份运钞车保安的工作。报到之日,才知道保安制服是上衣下裤,没有裙子。这女士是五旬节教徒,该派女性教徒按教规只能穿裙子。当她向上司说明情况,表示愿意自己出钱做一条制服裙时,上司没采纳,解雇了她,声称如果当初知道她有这个特殊情况根本不会考虑她。女士不服,向宗教歧视纠纷暨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申诉。两年后获胜,到公司上班。但是,2004年,公司以不景气为由解雇了她。
  在过去十年内,工作场所宗教歧视案明显增加,其中与穆斯林信仰有关的案子更在911以后占了很大比例。宗教歧视纠纷暨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仅去年就接办案子两千多宗,涉及许多教派。仅举一例:圣路易斯和费城各有一家公司要求浸信会教徒员工在周日上班,引发上诉。可是,这两千多个案子只是冰山一角,大多数的纠纷和歧视事件最后只是“私了”或不了了之。
  造成工作场所宗教纠纷的原因,主要是这个曾经是基督教主流的国家随着移民的大量涌入而日益宗教多元化,其次,员工阶级对本身宗教信仰持开放态度,把宗教身份视为本人人格的一部分,即使是在工作场所也希望能保持其人格完整。另外,宗教的政治化令一些人心生反感,便以强调宗教信仰的方式来表示政治倾向,以毒攻毒。许多公司行业已经注意到这些倾向,在公司内部进行调节,号召和教育员工认同宗教多元化,同意员工从信仰出发的特殊衣着和作息要求,允许员工庆祝其宗教节日或举行其他宗教活动,等等。但是,也有一些公司尚未注意到这些或是未予重视,因此,宗教歧视和纠纷也不断上演。有鉴于此,一个名为《工作场所宗教自由法》(WRFA)的提案已经在今年上呈国会,以进一步保障员工的宗教信仰自由。
  早在1964年,人权法案第七条就已经要求雇主对员工宗教方面的特殊要求予以配合,除非客观条件不允许。可是,这条法案在1977年被最高法院篡改,变成只要这种特殊安排令雇主蒙受任何经济上的损失,雇主就可以不予考虑。然而,情况不断变化,今日日益上升之工作场所宗教歧视及纠纷令国会再次检查其宗教政策,于是有WRFA之提案,旨在加强对员工宗教信仰及宗教行为的保护,促使雇主进一步放宽工作场合宗教自由的尺度。宗教自由本是人权基本之一,人权法案第七条无非是考虑到在特定环境下的保护宗教自由。1977年的倒退显示了无论任何强调政法分离和人权自由,美国毕竟是一个以资本集团利益为重的国家。但是,宗教的力量和影响也不容忽视,于是有WRFA提案,把员工宗教方面的需要提到同残疾方面的需要相等的高度,即雇主必不许有歧视行为,而除非客观条件不允许,还要妥善安排这些员工的工作条件,以满足其特殊需要。至于所谓客观条件,则定义为“重大困难或经济损失”,把雇主的经济损失同雇主的经济实力以及有特殊需要的员工数目合并考虑,争取兼顾雇主和员工的利益。
  WRFA博得宗教界的广泛支持,同时受到商界反对,本在意料之中。正如一位WRFA的反对者所说,残疾人没有选择余地,宗教却可变通,如果太过执着而把雇主逼入死角,是为不智。却该如何?记得我在归化前去上入籍夜校,班中有一位女士,每到八点必起身离开教室作祈祷,十五分钟后返回。试想如果在工作场所,正值重要会议半途,却该如何?我以前工作的公司有一些员工信仰佛教,吃素。每次公司开派对,都会增补一些素菜素点心。试想如果满桌鱼肉不留余地,叫人作何感想?总之,终是双方相互体谅为好。当然,也总归是有人一意孤行。
  “求上帝恩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