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萧羡一综合二日外电报导 , 美国微软公司昨天宣布,同意根据与美国联邦政府就微软违反反托辣斯案达成的协议,赔偿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七亿七千五百万美元,并提供IBM七千五百万美元的信用额度使用微软的软体。
美国政府一九九五年控告微软违反反托辣斯法一案的主审法官贾克森,於二○○○年裁决指出,微软汲汲从事反竞争行为,IBM是微软意图阻止其特定技术创新和商业发展的对象之一,一直受到微软的「差别待遇」。

贾克森并裁决说,微软卖给电脑制造商「视窗」作业系统的价格不同,微软往往以高价卖给不合乎其所求的公司。

IBM在九○年代推出OS/2作业系统,作为视窗的替代系统,并在自家生产的个人电脑内建SmartSuite软体,与微软的Office软体竞争市场,且IBM也率先支持爪哇程式语言,而这项升阳微系统公司开发的程式语言不需要在视窗作业系统即可使用。

微软对IBM不满,遂以较高价格将「视窗九五」作业系统售予IBM,并故意在产品发表的前十五分钟才核发授权执照,且不提供技术支援。

虽然IBM并未控告微软,但一直施压要求补偿,最後达成上述协议。

两个竞争对手最近也建立夥伴合作关系,微软最新型的游戏机Xbox360,即采用IBM的微处理晶片。

为了化解官司,微软近年来已付了大约卅八亿美元的和解金,包括二○○四年赔偿升阳微系统公司十六亿美元,二○○叁年赔偿美国上线公司七亿五千万美元,最近一起赔偿协议是今年四月同意赔付捷威电脑一亿五千万美元。

微软曾於二○○四年与网威公司达成和解,微软付赔偿网威五亿叁千六百万美元,但网威又以该公司的文书处理软体WordPerfect,对微软提出第二项违反反托辣斯诉讼。

微软年初曾说,该公司将为日後准备五亿五千万美元和解金,不过,哈佛大学法学教授盖威说,微软只是花钱消灾,但并未矫正其垄断市场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