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粮油公司中一位名叫李洪志的职工,与他人合作,传出了法轮功。1996年11月,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因传播并从事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被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除名。1999年7月,法轮功非法组织又因继续从事非法活动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创始人李洪志受到中国政府执法部门的通缉。但是,已移居海外的李洪志,在西方某些势力的支持下,至今,仍然继续从事法轮功活动。

  只要对法轮功活动情况基本了解的人,可以清楚的发现,十几年下来,法轮功无人权而言。

  李洪志宣扬,人类社会是从宇宙中淘汰的应该销毁的生命。被李洪志自封为“一部上天的梯子”的“转法轮”中,李洪志对人类如是说:“在这个宇宙中,我们看人的生命,不是在常人社会中产生的。人的真正生命的产生,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因为这宇宙中有许许多多制造生命的各种物质,这些物质在相互运动下可以产生生命……但是生命体产生多了,也就发生了一种群体的社会关系。从中有些人,可能增加了私心,慢慢地就降低了他们的层次,就不能在这一层次中呆了,他们就得往下掉……整个的人类社会,都是在一个层次当中。掉到这一步上来,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

  李洪志宣扬,不相信与不支持法轮功的人,都会被淘汰。李洪志从早期传授法轮功的时候,就宣扬“地球毁灭”说,在《转法轮》中就宣称地球已经毁灭过81次(在其它地方讲过毁灭8次),声称,只有修炼法轮功,才能在地球毁灭时得救。但在近年中,李洪志把人能否生存与人们对法轮功的态度联系在一起,“如果世人对大法有不正确的想法、不正确的念头,正法洪势一到就会被淘汰,因为他反对的是造就整个未来宇宙的法。那他去哪里呀?不想去未来就只能解体了,不再存在了(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对修炼法轮功的群体,更没有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