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奸,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投靠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的败类。李洪志之流就是这样的败类。汉奸的心理状态及行为,可称为汉奸文化,在这个意义上,“法轮文化”也可称“汉奸文化”。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历史,养育了一股浩然正气。它是持节牧羊的苏武,是精忠报国的岳飞,是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是不畏列强的林则徐,还有无数抗击外来侵略,血染祖国山河的革命志士。他们是民族的脊梁,被世代敬仰。相反,张邦昌、秦桧、袁世凯、汪精卫之流的民族败类,则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为世人所唾弃。

  法轮功步千古罪人之后尘,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勾结民族分裂势力,千方百计破坏国家形象,视生养他们的祖国为敌,完全是汉奸卖国贼的行径。法轮功可以说逢中必反,逢喜必闹,凡是中国在国际上声望提高的时候,就是他们惹事生非的时候。2008北京奥运的申办成功,万众欢呼,举国欢庆,但对法轮功来说则气急败坏。他们一方面呼吁国际反华势力抵制北京奥运,一方面亲自操刀,用打火机点燃“人权圣火”,与奥运火炬传递相抗衡。法轮功境外的网站,每天都在不遗余力地鼓吹反华反共,他们组织的各种“大赛”,无一不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最能暴露法轮功险恶用心的,除去他们牵强附会洋洋万言的《解析党文化》、《九评共产党》外,就是李洪志的“经文”了。在他的“经文”里,“恶党”、“邪党”、“流氓特务”、“黑手、烂鬼与旧势力”等诅咒谩骂的语言随处可见。不惜用此有损自身形象的下流语言,足以说明李洪志之流的仇华、仇共心理和丧心病狂的无奈。虽然法轮功媒体狡辩说,反共不等于反华,但这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把戏,因为李洪志就赤裸裸地说过,“中国就是共产邪党的代名”(李洪志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可见,法轮功的汉奸嘴脸是不可能用狡辩遮掩的。

  由于法轮功的倒行逆施和它所造就的汉奸文化,使得它臭名昭著,众叛亲离。且不说他们的“大赛”人气低迷,冷冷清清,就是法轮功内部也是矛盾百出,祸起萧墙。所以李洪志才不得不花费巨资,把澳洲学员请到美国,要解决“特务”问题,要解决学员间“互相不信任”问题,要解决法轮功内部组织“佛学会”问题,要解决“新唐人GALA演出的抵触问题”等等。但是,治标不能治本,法轮功的本质决定了它失人失势、颓败没落的结局。

  其实,法轮功用不着煞费苦心地非要“解体党文化”。因为“解体党文化”也救不了千疮百孔的法轮功,还是好好审视一下自己的“法轮文化”吧。己不正焉能正人?把“法轮文化”里的那些糟粕清理清理,换上点儿能够拿得出去的东西,也算能有说话的资本。当然,对法轮功来讲,这绝对是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