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文化”就像一个文化垃圾桶,虽然货色不少,但都是垃圾。桶里有中国历史垃圾的沉淀,有国外现代垃圾的捡拾,有社会遗弃的糟粕,还有反科学的破烂儿……要说一点儿有价值的东西都没有,或许是冤枉法轮功,只不过那些有价值的都是李洪志剽窃而得,用来做“桶”而已。

  “法轮文化”以剽窃篡改起家
 
  “法轮文化”的“桶”就是法轮大法,而法轮大法实际上是个东拼西凑的大杂烩,从它的标志到它的术语,都是从佛教、道教那里剽窃而来,再加以改头换面,然后据为己有。

  法轮功,顾名思义是以“法轮”作为它的标志的。李洪志也说,“我们法轮大法的标记是法轮”。了解佛教的人都知道,“法轮”在佛教中是对佛法的喻称,也是佛教的专用标志。一个法轮,怎么成了两家的标志了呢?其实,这是误解。对比佛教寺庙中的法轮图案和法轮功的法轮图案,你会发现,远看相似,近看不同,如同“红牛”和“红午”两个商品商标给人的感觉。“法轮”在佛教中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佛说法如同车轮一样转动不息,二是指佛法如同无坚不摧的战车轮子,能破除、碾碎一切烦恼和谬见。可到了法轮功那里,“法轮”就完全不一样了,它是“宇宙的缩影”,“具备宇宙的一切功能”,“内旋度己,外旋度人”,还能由“大师”把它装进练习者的肚子里,以至有些走火入魔的法轮功弟子剖腹找轮,死于非命。

  法轮功的用语“法身”也源自佛教。“法身”在佛教中是人格化的抽象,相当于佛法的精神,佛法的普遍原则,被看作诸佛的本原、永恒的存在。它既无形象,也无数量。李洪志却说,他有无数的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而且,他的“法身”还有两大特别功能:一是“我的法身可以直接下法轮”,即可以给信徒身上装法轮;二是“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即可以保护信徒。偷用别家概念,继而夸大其词,以示自己神通,这就是“李大师”的功夫所在。

  “业”是佛教的术语之一。佛教认为,人的基本活动由“身”、“口”、“意”三部分组成,称为“三业”。由善心引发的活动是善业,反之是恶业。善业被形象地称为白业,恶业则被称为黑业。人的一切苦乐皆因业的力用所致,即为业力所致。佛教作为一种宗教,主张灵魂不灭,三世轮回,相信善恶因果报应。李洪志也把“业力”这个词搬到了“法轮大法”里,也提出了什么“黑色物质”、“白色物质”,然而与佛教提倡的慈悲为怀、利乐众生的精神不同的是,他竟宣称,人有病有难是前世业力造成的,只有修炼“法轮大法”才能“消业”,反对吃药治病。在他的蛊惑下,多少染病的法轮功弟子丧失救治良机或拒绝就医而撒手人寰,而他们的“大师”却始终没能给这些虔诚的弟子“消业”。

  在“法轮大法”里,也不难看到“道”、“魔”、“阳阴”、“周天”、“丹鼎修炼”等等一些道家的术语。李洪志把“法轮大法”的第4套功夫叫做“法轮周天法”,他说,“我们叫了佛家和道家的两个名词,主要是叫大家明白,过去我们叫转大法轮。我们这套功法有点类似道家转大周天,但是我们要求的不一样”。不一样在哪儿呢?他说道家功是七经八脉运转,他这套功法是“百脉全部运转”。这就是他所谓的“不一样”,这就是他独创的“法轮功”,难道不可笑吗?

  道家信奉炼丹术是众人皆知的。道教内丹派认为,人的身体都是一个丹炉,用天地人之“三宝”可以炼出不老金丹。炼丹过程要经三关,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谓之三花聚顶。“三花聚顶”是指内丹功修炼的三个阶段、三种方法和内容。李洪志却说,修炼法轮功“到这一步的时候,它还会出现一种状态,叫做三花聚顶”,“头上有三朵花,一朵是莲花,但不是我们物质空间中的荷花,还有两朵也是另外空间的花,非常美妙。三朵花轮番在头顶上转,正转、反转、三朵花还会自转……”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李大师”的“创造”了。如果说这也是一种创造,那么无异于说狗尾续貂也是一种创造了。

  善于制作赝品的人虽有一定技巧,但终究不是创作。如果坦诚模仿,倒也光明磊落,无可指责;如果以假乱真,那就是心怀叵测了;如果模仿中加上自己的发挥,再上签上自己的大名,那不是欺世盗名又是什么?法轮大法就是靠剽窃篡改、欺世盗名起家的,不然,一个仅练过几年气功,只有初中文化的人,竟能“创造”出一部无所不包的“最精深”、“最玄奥”的“宇宙大法”,岂非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