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理邪教的对策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当代中国邪教的滋生、蔓延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国际背景,它决定了反邪教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邪教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它是社会矛盾的综合体,因此,我们必须从提高认识、健全法制、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等方面实行综合治理,遏止其蔓延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握政策。各级领导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政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重视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邪教问题往往是两种矛盾交织在一起,既有敌我矛盾,又有人民内部矛盾,因此,严格把握政策,讲究策略,避免矛盾叠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坚持有什么问题处理什么问题,毫不动摇地依法打击“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其发展蔓延,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小城镇不断发展,城乡关系逐步改善,但城乡发展失衡问题仍比较突出,因此,大力调整社会经济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调整城乡就业结构,促进农业与工业、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和谐发展。同时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中,把加强农民素质教育纳入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邪教易于在弱势群体中滋生。因为他们更需要关心和爱护,而邪教总是以一种“伪善”的面目出现。在社会转型和变革时期,弱势群体往往更多地承受改革的成本和代价。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对弱势群体从思想、生活、工作上给以关心和照顾,及时帮助他们缓解因工作、生活等问题所产生的精神压力,消除人们在快速变革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失望、迷茫、孤独、忧患及恐惧心理,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从而消除邪教滋生的土壤。
(四)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打击邪教违法犯罪分子。健全法制体系,依法打击邪教违法犯罪分子,是我们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手段之一。一是加强与行政、司法部门的密切合作,交流有关邪教活动的信息,即考虑现实情况,又考虑社会发展趋势,借鉴国外治理邪教行之有效做法,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取缔严厉打击各种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强对宗教、气功、传销等社会现象的管理和研究,发挥宗教事务部门和宗教界在反邪教斗争中的作用,保护合法宗教,打击非法宗教。时刻警惕宗教异化、气功异化和邪教的滋生,严格清理各种迷信和非法传销活动,不给其他邪教以可乘之机。三是加强法制教育,帮助公民和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五)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反邪教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党、全民、全社会的一项共同任务,需要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工作作为基层党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四个纳入”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不懈的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教育群众和青少年远离邪教,是反邪教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群众觉悟了,认清了邪教的本质,邪教就没有市场,也就没有藏身之地。因此,充分发挥民间非政府组织的优势,深入基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帮助各族群众和青少年提高对邪教组织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营造有利于防范邪教的社会氛围。三是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传播先进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占领城乡思想文化阵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依德治国,大力发展人文科学,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御和防范邪教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