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轮功”歪理邪说看邪教精神控制的毒害性(二)
同其他邪教一样,李洪志用“真、善、忍”、“祛病健身”为诱饵将人们引入“法轮功”之门,入教后却将“修炼”、“修心性”、“学法”作为修炼的基本内容。练习者一旦将这些荒谬绝伦的歪理邪说视为真理,就使其做出一些令人难以理解、难以接受的举动,甚至做出一些自杀、自焚、残害亲人等骇人听闻的极端行为。事实说明,“法轮功”歪理邪说就是精神毒品,它对练习者心灵的毒害是对其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全方位的、深层次的毒害,其毒害之深、之大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这也是教育转化工作为什么极其艰难和极易反复的深层次原因。下面我们就其主要邪说对练习者心灵的毒害性做一简要剖析。
其一,“业力说”使练习者彻底改变了对人类的起源、人生目标的看法,使练习者把消除“业力”“逃离地球”作为其人生目标。“业力说”是渗透于“法轮功”各种歪理邪说中的一个基础性邪说。李洪志宣扬,人做过坏事、杀过生就会产生业力,“业力”不但今世存在,还随着人生转世而生生世世积累下来;人本来是生存于“外层空间”的,因为今世或前世做过坏事,积攒了很大的“业力”,才一层一层掉到地球这个“宇宙的垃圾站”上来的。“当人不是目的”,通过练习“法轮功”,达到“逃离地球”“返本归真”返回“外层空间”才是目的。这种观点是十分恶毒的:一是将整个人类从前提上置于低劣、罪恶的地位,使练习者必然得出“凡是人必然今世或前世做了坏事”的结论,从而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也否定了练习者自己,使其背上沉重的罪恶感;二是否定了人类生存的地球,为其制造“地球爆炸论”提供了理论依据;三是使练习者将人生目标定位在“修炼”、消业”、“长功”、“逃离地球”上,从而使练习者轻视现世,向往来世;轻视地球,向往“另外空间”;轻视肉体,向往“升天”,将其引入十分危险的邪路。
其二,“消业说”改变了练习者的健康理念,导致众多“法轮功”练习者因有病不敢医治而死亡。李洪志用“业力”解释人的生老病死,说什么“我们修炼界不讲病,不谈病,都是‘业力’”,“那个病是不能随便动的”。人有了病只能“消业”,打针吃药动手术不但无用,反而会加重“业力”。而“消业”就必须承受痛苦,受病痛折磨,才能偿还你前世欠下的“业债”;要“消业”只有靠修炼“法轮功”。“消业说”彻底改变了“法轮功”练习者的健康理念,把承受着病痛的煎熬视为在“还业债”,因而不敢去医院治病,不敢打针吃药,最后导致病情加重乃至死亡。所以说,“消业说”无异于自杀理论。
其三,“还业债说”、“业力得失说”改变了练习者判断是非、正误、善恶的标准,使练习者善恶不分、是非不辩,思维和行为反常。李洪志胡说一个人遭受不幸和磨难,是因为自己或前世欠下别人的“业债”造成的,“遭罪就是在还业债”,不能随便去改动,“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就等于在做坏事”。李洪志认为,看到有人被打、被抢,甚至被杀,看到歹徒在大街上作案行凶,绝不能去阻止,因为说不定那个被打、被抢、被杀的人前世就欠了凶手的“业债”,要阻止就使人“还不了业债”,就是做了坏事;有的人受人欺辱、打骂,甚至被杀都是因为今世或上世欠了人家的,是在“还债”,决不能去救助。李洪志说“我跟大家讲,人与人之间发生了矛盾,他踢人一脚,他打人一拳,可能弄不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他俩结账了。你要管得话,他们之间没结成,等到下回还得重来。”(《转法轮》第329页)“从人的道理上你是做了一件好事,可是在那安排这件事还业的神看来你是干了一件坏事”。这就是说,人们常说的见义勇为、打抱不平、制止犯罪这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了就是干了坏事;人被打、被抢、被杀是因为前世欠了别人的债,是活该,这就是李洪志的好人与坏人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