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那个自称是“神的儿子”的人,冒用基督教的名义,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幌子,向没有辨别能力的人鼓吹“神能使死人复活”、加入蒙头会“有病治病,无病保平安”,只要接受“福音”就能保全家平安,否则就难逃“世界末日”的劫难,鼓吹“一天只吃二两粮”,不种地天天有粮吃等谎言惑众,以企图达到“先争人心,后夺政权”的目的。后有醒悟者不禁发问:陕西那个叫三什么保的活着的时候用骗来的钱吃香的喝辣的,出车祸年神怎么不叫他复活呢?假若他不“升天”,叫他一天只吃二两粮,看有没有力气到处传“福音”。
《史记》也记载过类似的事情。魏文侯时,邺这个地方的“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共分其余持归”。声称若“不为河伯娶妇,水来漂没,溺其人民”。为了避免“溺其人民”就要每年丢几个姑娘到河里去,实在也够邪乎的了。西门豹破此邪说邪术的办法是,先“使吏卒共抱巫妪投之河中”,去向“河伯”报告“得更求好女,后日送之”,巫妪自然有去无回。再将其帮凶一一投入河中,西门豹“簪笔磬折,向河立待良久”,仍不见回来。还要投廷掾与豪长者时,“皆叩头,叩头且破,额血流地,色如死灰”,“从是以后,不敢复言为河伯娶妇”。
自称是“神的儿子”的人与那位念念有辞、生财有道、成天张罗着“为河伯娶妇”、拉人下水的巫妪有何不同?他身边的邪教组织骨干,与那些为虎作伥、谋财害命的“三老、廷掾”,又何其相似。不妨试他一试,再遇传“福音”者,先让他饿七天,如此热衷拉人下水,请“神的儿子”先下河如何?该不会也一个个“叩头且破,额血流地,色如死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