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A.cn域名的所有者(卓越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仔细读阅过贵公司的来信,现作出以下关于贵司索要域名的合解建议:
首先先让贵司了解下中国的域名,众所周知.com.cn属于代表中国的含义,
而.cn域名是于2003年01月06日在中国开放内部注册,我国为保护所有知名公司域名不被抢注对所有
已经注册.com.cn的域名进行保护性注册,保护期近2个月,结止于2003年02月28日。
在此期间内所有原.com.cn的所有者有权先注册.cn域名,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注册,
将会在2003年3月17日后开放给所有个人或公司注册。(以上内容详见中国域名管理中心www.cnnic.cn查阅)
在CNNI中国域名管理机构获悉前期代理中国意思的域名域名 A.com.cn
已经于2002年11月13日被一家中国公司注册,至今尚未到期,也并不属于贵公司的域名
所以我公司于2004-04-02 10:48分注册的A.cn已远远超过2003-03-17日,故,并非抢注“贵公司的域名”
而是在贵公司默认为自动放弃时合理性的注册。
cn属中国含义域名,域名争议在中国仲裁委通过多名专家组进行评定,专家组作出判决后10个工作日
不服判决可向中国法院申请上诉。整个判决需要2个月时间查证,另投诉人如果败诉将被驳回上诉,
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如被投诉方败诉仅需要注册商办理域名过户即可,被投诉方在争议全过程中不
需负担任何费用。
其次,因收到贵公司的邮件得知贵公司非常需要并有诚意合解此域名相关事宜,鉴于考虑到如果仲裁将会使得双方公司
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我公司同意直接沟通合解。但希望贵公司支付转让费,意见如下:
1.域名转让费100美金;
2.域名转移中的一切费用包括域名过户费均由贵公司支付.
3.由我公司选择中国最大的域名转让中介机构进行转让过程,转让中介公司收取的总金额的15%中介费由贵公司负担。
我公司会全力配合转让工作。
请贵公司尽快答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