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听一首歌,一首年代久远的歌。一个清彻的女声在音乐中唱着: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只是听着这几句,后面的句字,在倾入耳膜的时候变得渐渐模糊起来。只因听着这歌,思绪便开始飘向了远方,去到那个南方的海滨城市。
我从来不知道,一场旅行会给自己带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行走在人潮汹涌的的街道上,那些步履匆匆的人似乎不知道有个初出家门的女孩正因找不到路而徘徊着,我想跑到一个陌生人面前,问他我的目的地该怎么走,可是他们的步伐太快,我脚下的球鞋沉如铁,无法追到那些快如闪电的人。

我在那个偌大的广场上坐下来,炙烈的太阳让我汗如雨水,只是一瞬间,沮丧便让我身心疲惫。我忽然想问自己:为什么要一个人出来旅行?
他是什么时候坐到我身边的,我真的一点也没有察觉到,直到他说:女孩,什么事让你垂头丧气。抬头,看见一张好漂亮的脸。我只能用漂亮来形容他,他的脸,就像洋娃娃般精致,我有点怀疑,这是张男人的脸吗?可是他确实是个男人,磁性的声音让我一下子就沉迷了,就连他的问话,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用手轻轻推我:喂,你怎么了?可不要吓我。我回过神来,才知道我的样子很失态。可是,我就是被这张脸给迷住了。

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去我想要去的地方吗?
当然可以的,很愿意为你效劳。
嗯?为什么你这么清闲,我看别人好像都很忙的样子,似乎没有愿意理我。
会休息的人才会工作,我可是个很会休息的人。
我跟着他穿梭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他并不高大,可是看到他行走在我的身边,陡然让我觉得安全感十足。我想,我喜欢上他了吧。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很简单的。

我的旅行时间是一个暑假,这两个月,只要他下了班,就会带着我去感受这个城市的快节奏,每天的相处,让我对他越发的依赖。我想,他对我也是很好感的,尽管他已经是一个公司的管理人员,而我还是一个未走出校门的学生。
要回家的时候,我们彼此恋恋不舍,可是彼此都没有说出那句表明心迹的话。我想,我们都是明白彼此心意的,有些话不用说彼此都会理解。所以,我走了。

三年后,我们又见面了,他带着一个温婉可人的女子,说:这是我女友。我一下子木然呆立,我以为,他会等我三年。我以为,我们是彼此相爱的。可是,有些话,有些人,一旦错过,就已错过了一生。
我看到那帧“恋恋圣诞”QQ秀,忽然想到那首歌,想到那段往事,眼泪,不自觉的滑落。
我想,人生就是不断的在回忆中寻找前进的动力吧。那段心酸的往事,便是我在生活中走下去的全部记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