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威吓打人,强拆民房。
写 信 人: 刘英春
时 间: 2006-3-12 2:55:32
内 容: 天津东丽拆迁办,为建小花园,共产党员寇主任,不管人民死活,顾用服过刑的流氓恶霸,在拆迁公布不到十天内,强形掐电拆煤气掐水扒厕所,恐吓威协打人,2003年12月6号因拆迁办强行拆厕所,与百姓发生矛盾,将一名姓扬的老头用砖头砸倒后,猛踢扬老头肚子,2004年1月30日他门将我围住逼我搬家,然后猛掐我的脖子,将我门牙打掉一颗打伤一颗,现在受伤的牙还经常痛,还威协说再不搬,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我找拆迁办领导,他门不但不管还威协说再不搬就强拆,2004年2月1日拆迁办果然派了一辆挖土机强行非法砸塌我的房子,将家具等生活用品全埋在被砸塌的房子里,吓的我母亲当场昏过去,他们怕出人命才留了一间没砸踏,后我多次找到区,市上告,寇主任,马经理说你找那也没用,找那最后也的打发到我这来,也得我管,你越上告我就越整制你,后他们就将我房子周围全挖成大坑,使我家无发居住,2004年11月10日拆迁办马经理亲自带着铲车将我房子第2次推倒还威协说,你有本事上北京告去,到天安门闹去,他门还将煤气管水管电线等当场卖了,将钱装进自己的口袋,我该怎么办啊?请大家为我评评理,望指点一下,更希望有关部门能有效解决此事。谢谢
回 复 人: 机要科
部 门: 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06-3-20 14:57:39
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我们会尽快请相关单位处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回 复 人: 机要科
部 门: 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06-4-7 14:39:34
回复内容: 关于刘英春同志反映问题的回复 刘英春同志:您于2006年3月12日,在区政府百姓热线中反映的关于“威吓打人,强拆民房”的邮件已收悉。区政府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领导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及时将调查核实结果反馈给区政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惠民里拆迁停水、停电、停煤气问题。拆迁公司于2003年11月28日,依照津房拆许字(2003)第245号对该拆迁片实施了停水、停电、停煤气的工作。该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您反映的拆迁公告公布不到10天就停水、停电、停煤气问题与实际不符; 二、关于您反映拆迁办打人问题。拆迁办是我区城市房屋拆迁日常管理行政机构,既不是拆迁人又不是受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办工作人员从未参加动员搬迁的工作,更未曾对任何被拆迁人采取任何恐吓行为。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在惠民里拆迁工作中也从未对被拆迁人进行过打骂; 三、关于您反映强行拆房问题。惠民里拆迁片拆迁期限内98%的被拆迁户搬迁完毕,根据调查核实您当时在公告的拆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经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无效后,2004年11月7日,拆迁公司张贴通告限您两日内办理拆迁手续并拆除已存安全隐患的房屋,但仍未引起您的重视。为消除随时可能发生的危房事故,在征得居委会认证后,于2004年11月10日拆迁公司派人将危房拆除。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