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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本: 11月6日深圳发生警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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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离愤怒了
07/11/2005



【本報訊】深圳深夜爆發警民衝突,數千名前解放軍工程兵連續三日抗議國企改制賠償款遭侵吞,包圍拘捕工人代表的香蜜湖派出所。當局昨深夜派出大批防暴武警,武力驅散工人,憤怒的工人砸爛一部汽車洩憤。


封鎖幾公里道路


深圳當局昨晚封鎖香蜜湖派出所附近幾公里的道路,不許任何未經批准的車輛經過,一輛輛響警號的公安車輛和武警大車呼嘯而過,全副防暴裝備的武警把香蜜湖派出所保得嚴嚴密密,防止工人衝擊,氣氛十分緊張。

參加抗議行動的工人,是深圳三間國企建築公司的員工,他們原是解放軍工程兵,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南下建設深圳,八十年代中期被轉到深圳建築公司旗下的分公司,由軍人身份轉為國企職工。今年初國企改制,鐵飯碗不再,當局告知每戶平均可獲四十萬元人民幣左右的賠償,以買斷工人的年資。但工人在八月領取時卻只有十七至二十二萬元左右,懷疑有人侵吞款項,中飽私囊。

從本月四日開始,五千多名工人在福田區竹子林發起抗議行動,一度堵塞附近馬路,當局派出武警、防暴警察和警員共逾千警力,手持盾牌將現場封鎖,並拘捕五名示威工人。至前晚,又有逾千名工人包圍香蜜湖派出所,要求警方釋放工人代表楊四寶和其妻子陳玉滿,工人們高呼「放人」。

不過,有人向工人派發宣傳單張,指楊氏夫妻聚眾鬧事、擾亂公眾秩序,而且兩人早前上訪時曾恐嚇要引爆炸彈和在水庫內落毒,行為已`反了信訪條例,警方已對兩人進行刑事扣留。
出离愤怒了
来自建业员工的心愿

市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反映这次改制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全体职工对国家的改制政策是支持的,改制的目的也很明确,主要是预防国家的资产流失,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改制中企业私压上级下发的改制文件和相关规定,在工作岗位上的员工从来未看过市政府下达的(1+7)和(1+11)、深圳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直至2005年10月21日下午3点钟国资委在金众接访时才拿出来,不知是谁有这么大的权势,竟敢剥夺了法律赋予职工的知情权?


二、经济补偿金,从现实生活中和法律上解释就是对奉献人的一种补偿,根据《劳动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都有规定,按劳动年限计算,在加上创业基金、奉献基金、结合股份制企业持股情况和企业变更的实际问题。政府拨付专项员工安置补偿金。企业条配来发放经济补偿金。可实际操作中却变了味,谁不知道建筑行业是高额盈利的行业,每个工程低于百分之六十就算亏的了。我们建筑工人的下线工人工资从来深圳到现在平均每月才壹千多元那么我们工人创造利润,财富都跑到哪里去了?我们的补偿标准又能是谁制造出来的?我们的安置费;生育补偿费、住房补助费、奉献基金、创业基金等又跑进谁的腰包?


三、国有资产评估与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首先对建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上报资产2.2个亿,评估2.2个亿,真的只有这么多的资产吗?
用事实说明:
1)广西北海宾馆投资一个亿,按建筑行业利润60%来计算,产值加投资款就有一亿八千万元左右;
2)龙岗住宅东方御花园开发出售房子预计利润八千万元;
3)红岗员工单身宿舍卖一千六百多万元;
4)建业大厦群楼三层楼估计价值两千万元;
5)振兴楼两层一千万元;
6)竹子林基地厂房三栋估计七千万元;
7)建业(集团)公司原有办公楼一栋,据说是卖了,但没有公布卖了多少金额,估计两千五百万元;
8)三栋职工单身楼估计六千万元;
9)东莞雁田镇宝鹏花园数字不详;
10)卫生医疗站估计一百万元;
11)红线地块三千多万平米,价值两个多亿;
12)上缴利润返还款没有收回的工程款,据公司有关人员告知有两个多亿;
13)砼搅拌站投资金额一千七百多万元。概算合计:八亿多元。还有自然装饰公司,福田区景新花园、景发花园、以及第四分公司和第八分公司的牌子出租金等,职工反映更强烈的是全国很多城市都有建业投资:什么四川建业大厦、乐山高科技园、浙江温洲建业雨伞厂??????。建业哪个领导上台不拿公款回家投资,这些都是全体职工众所周知的事实。以上的事实充分说明企业领导欺上瞒下,隐瞒资产的同时也侵犯了职工的利益,更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振业董事长解释说:“都是代款建的”。请问:“没有东西抵押谁会给你贷款”。望市领导严查。


四、建筑工人强烈要求市领导严查的另一问题:领导与员工的差距太大,部分普通的员工来深圳几十年到现在,连一套几万块钱的单位房都买不起。改制时又因强行买股竟还有81户人连房子都买不起,不少干部家不但买有几套洋楼、别墅,甚至还有几部好车。职工希望这次的职工代表反映上去,得到领导的重视同时也给职工一个查处结果。


五、职工的权利:从转业到现在,每年的职工代表不是依照《工会法》选举出来的,而是权势说了算,领导说谁是职工代表谁就是。这样职工还是企业的主人吗?请问这样的决定合法有效吗?又是谁这么大胆利用手中的权势剥了法律赋予职工的选举权?职工强烈要求重新选举职工代表,还职工的选举权。


六、职工住房在建时实行60平米不到的小套房,无法安排居住已渐长大的异性子女。当时企业领导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向市政府申请住宅楼扩建,市规划局、市领导已审批,报建手续变齐全,因当时公司直接负责扩建工程的领导和管工程的部门负责人及工程管理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不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整理,最终因资料不齐全的问题无法组织竣工验收,现已造成扩建的部分办不了房产证,导致我们工人都没有一套完整的房子。请求市政领导严查。


七、职工强烈请求市领导解决以下的问题:
补偿金问题:谁都知道二万大兵来到深圳的日子,吃的是捡来的烂菜,穿的是部队军装,住的是烂草棚,拿的是每月几十元的工资,还要自己掏钱买饭票,如何生存下来便可想而知,家中所有的财产就是几根支撑草棚的烂钢管和几个烂木箱,有没有安家费、转业费军人一无所知,企业能有今天的辉煌都是员工用青春、生命、鲜血和汗水换来的。“补偿金”这个词的解释从法律上说就是对奉献人的一种补偿,只要从事改制前企业奉献的人都应该有补偿,按在企业奉献工龄,这在情理之中才能讲得通,也顺从民意。我们建业是内部股份制企业,未改制前净资产属国家所有是理所当然的,但改制后企业已变更为民营企业,其资产也被拍卖,但每个资产内都有员工的股份,再说我们是创业者奉献者,必须享有创业费、奉献费,因此建业所有员工强烈要求:

1)建业公司在职、离职和建业有劳动关系的为企业奉献的所有员工都要有补偿金,补偿标准必须是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五倍,同时按市政府拨发37000元的安置费,计划生育补偿费等各项费用。

2)因病和其它原因鉴定不到级别但有存在无劳动能力上班的,每月必须发给一定的生活费和交付保险费至退休年龄。

3)在职员工工资不能低于2600元每月,没有上班用班车的每月必须固定1000元的交通费。其它待遇必须按政府规定发给。

4)照顾安置好因工伤、患病和死亡的单身家庭,因为他们要背起两边的父母及子女的生活,从人道出发一定要安置好其子女及家属的相应工作。

5)按《按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调整改组过程中有关房地问题的处理办法》解决好扩建及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必须按实际面积办理。

6)解决好改制文件下达后,企业突击提干的问题。为了争权夺位在办公室打的头破血流,这是公司的耻辱,也是政府的耻辱。请市政府给一个说法,重要的目的是为了拿职工5倍补偿金。

7)历年来的星期六、天的加班费及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中午晚上的加班费必须按规定补偿。

8)股票不能强买强卖,必须以自愿为原则,已经退休、离岗的必须按2.45每股退还。

9)被评为伤残,病残的必须按其等级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深圳建业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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