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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诈骗 违反联邦选举筹款法 徐诺曼被控15罪
2007-12-05       【侨报记者管黎明纽约12月4日报道】    点击: 158
大型诈骗 违反联邦选举筹款法 徐诺曼被控15罪

因为给民主党大笔捐款而引起关注并最终被揭发进行商业欺骗的华裔人士徐诺曼(Norman Hsu,或徐咏芫)4日被纽约的一个联邦大陪审团裁定有罪。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嘉西亚(Michael Garcia)对其提出正式起诉,其中包括大型诈骗和违反有关联邦选举筹款法案等15项罪名。徐诺曼目前仍被羁押在加州,预计将在未来几周到纽约受审。

  徐诺曼(此次在纽约被正式起诉是联邦调查局和其它相关执法部门在过去几个月深入调查的结果。根据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嘉西亚提交的起诉书显示,徐咏芫这次被控在2000年至2007年间,以Components Ltd和Next Components Ltd两家公司的总经理的名义向众多投资人推销短期投资项目,而实际上则是在利用两家空壳公司的名义骗取投资人钱财。根据南区检察官的指控,徐咏芫诱骗投资人投资的总数额至少在6000万美元以上,除去他用以支付投资人利息和虚假回报的部分,他至少骗取了2000万美元的利润。

  徐咏芫的欺骗手段被认为是典型的“旁氏骗局”(Ponzi scheme),即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表示,为了提升其本人的威望,进而骗取更多的人进入圈套,徐诺曼直接或间接威胁过许多投资者,要他们向他所支持的民主党总统、国会参院和众院候选人进行个人名义的捐款。被告通常会向投资者暗示,如果不向他所指定的候选人捐款,这些投资人和他正在进行的投资合作将受到影响。

  检方同时也指控,徐诺曼违反联邦竞选法案,以他人名义在2005至2007年间向多名候选人捐款,每年的总数额在25000元以上,事后他直接将钱还给那些代他捐款的人。

  徐诺曼此次总共被控15项罪名,其中包括6项邮件欺骗、6项电汇欺骗,以及三项违反联邦竞选法案的指控,如果最终被裁定有罪,那么邮件和电汇欺骗每项罪名的最高惩罚为20年监禁,违反联邦选举法案每项可获5年监禁。徐诺曼同时也面临最高两倍于诈骗数额的财务惩罚,以及最高25万美元的竞选财务罪的惩罚。

  此外,检方也在起诉书中寻求没收被告所有和诈骗所得有关的财产,数额至少在2000万美元以上。
 

责任编辑: 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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