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聲揚起 促通過快速處理P1簽證法案
九一一事件後,外國藝術團體來美演出須持P1簽證,甘迺迪藝術中心等策劃、售票及演出主辦部門稱,P1簽證費過高並且程序複雜,以至於許多藝術組織因擔憂簽證問題,不敢預定外國演出團體的排期。
一些團體遊說國會,要求通過「藝術要求及時服務法案」(ARTS Act),以快速處理外國藝術家的P1簽證申請。
威斯康辛州密德頓的SRO藝術家公司以前辦過中國吉林京劇團來美,但該公司在2003年為該團申請P1簽證遭到拒絕,使這項在美演出三周收入可達25萬元的計畫泡湯,該公司拉拉米說:「繼續從事國際演出生意已是一場惡夢。」
田納西州納許維爾的菲甘藝術經紀公司(Art Fegan)說,中國金龍雜技團過去30年經常來美演出,但最近一次的訪美簽證被拒。菲甘說,該團應於9月開始演出,但他從美國駐北京使館獲悉,因「演員無法提供將返回中國的足夠證明」,簽證申請沒有獲准。
目前不清楚有多少藝術團體因簽證問題而取消訪美演出,但演出商和售票部門認為,這已是他們最擔憂的一個問題。表演藝術商協會主席桑德拉.吉卜生說,在全國七千家表演藝術公司中,2001年希望引入外國藝術家來美演出的占75%,而2006年已降至不足60%。
英國歷史最久的Halle交響樂團10多年沒有來美演出,但在紐約林肯中心的演出確定後,該樂團得知所有85名演員均需從該團總部所在的曼徹斯特,到倫敦的美國大使館面談、打手印和做面部識別掃描,僅面談住宿和簽證費用就多達八萬元。該樂團行銷主任說:「我們沒有這筆經費,雖然很想到美國演出,但我們的手頭很緊。」★★
